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犯罪學
CRIMINOLOGY 
開課學期
97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王皇玉 
課號
LAW3220 
課程識別碼
A01 3410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7,8(14:20~16:20) 
上課地點
公衛101 
備註
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206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犯罪學乃刑事法學最重要的鄰近學科。犯罪學所研究的問題,常會直接影響到刑法學與刑事訴訟法學的解釋與適用。然而犯罪學與刑事法學的學科屬性,仍然有著很大的差異。犯罪學與刑事法學兩者雖然都是以「犯罪」作為研究對象。然而兩者所關心的議題、問題設定方式、思考模式,乃至於研究方法,都相當的不同。犯罪學對於犯罪的觀察與研究,並不侷限於刑法意義下的犯罪行為。而是所有與社會主流價值不合的偏差行為、反常行為或是反社會行為,都可以列入犯罪學研究範圍。

本課程的內容,主要分為六大部份:
第一部分為犯罪學的基本概念,主要講授犯罪學的研究對象、任務與角色,以及犯罪學研究的發展歷史、犯罪學的古典學派與實證學派之發展。
第二部分以犯罪與犯罪現象為講授主題,主要講授犯罪的定義與犯罪定義的變遷、除罪化議題,以及觀察犯罪的方式(官方犯罪統計與犯罪黑數研究)。
第三部分以犯罪人為主題,講述犯罪人的人格、心理特質在刑法與犯罪學上的意義。其中將特別犯罪人的生理結構、精神、智能狀態對於刑事責任能力認定的影響,以及犯罪行為人的精神鑑定問題。
第四部分以犯罪被害人為主題,講授被害者學的發展與現狀、犯罪被害人的定義、犯罪行為人與犯罪被害人的關係、被害人在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上的地位,以及近來甚受重視的證人與被害人保護制度,與行為人與被害人和解制度。
第五部分以犯罪控制為主題,主要講述社會控制的概念(初級、次級、正式、非正式的社會控制),以及犯罪預防的意義與幾個重要的犯罪預防模式。
第六部分則介紹重要的犯罪學理論,其中又以社會學取向的幾個最基本的犯罪學理論為主,例如芝加哥學派的犯罪生態學理論、文化衝突理論、無規範理論、次文化理論、標籤理論、學習理論、異質結合理論等為主。
 

課程目標
犯罪學的研究,注重不同學科的整合與運用。目前除了法律系之外,社會系、心理系與醫學系亦開設有研究犯罪學理論、犯罪現象、犯罪人人格心理或精神狀態的相關課程。這些課程都可以說是廣義的犯罪學研究。然而,犯罪學雖然可以從不同的學科面向來理解與認識,但釵h犯罪學研究的議題,最終仍然必須思考如何回歸到為刑事法學所運用。因此對法律人而言,對於犯罪學這一門課程的認識與學習,除了最基本的犯罪學理論之外,還必須學習如何發揮想像力,將社會學、心理學與精神醫學等其他學科對於犯罪問題的研究,轉換為法律語言再輸出。因此犯罪學課程的目的,不僅希望同學能透過不同的視野來反省犯罪現象與犯罪問題,更希望同學能跳脫既定的法律思維模式,更深入且多面向地去思索與消化不同的犯罪學議題,再將這些思考與消化的成果,重新以法律的語言與思維再定位。 
課程要求
一、上課方式:
本課程採講授方式。上課時,隨時歡迎學生提問問題,或以任何形式與老師溝通對話。
二、評分方式:
以期末考試成績為主。此外,整學期上課將會點名三次。出席記錄不佳,將作為學期總成績扣分參考。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上課時,教師將會發給同學授課大綱與相關文章或剪報資料,供學生參考。除此之外,同學如想事先預習,或更深入地研究犯罪學,可自行參考下列書籍:
一、張甘妹,犯罪學
二、林山田,林東茂、林燦璋合著,犯罪學
三、法藍克.威廉斯三世,馬玉琳.馬克蕭原著,周愫嫻譯,犯罪學理論
四、蔡德輝,楊士隆合著,犯罪學
五、大衛•葛藍著,懲罰與現代社會,商周出版
六、大衛•葛藍著,控制的文化,商周出版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